主要负责行政管理方面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等工作。
一、负责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正当行使职权。
二、负责日常行政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三、负责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受理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提出办理建议。
四、负责对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审理第二纪检监察室移送案件。
五、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六、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
七、负责牵头开展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和整治工作。
八、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