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是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以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决议决定,综合协调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内设机构和纪委委员开展工作。
二、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文件文稿,收发运转公文,督促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
三、负责协助党委相关部门做好上级党委、纪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四、负责协助做好省纪委监委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五、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调查措施使用、安全文明执纪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
六、负责承办党员对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监察专员办公室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七、负责问题线索的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开展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动态更新和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
九、负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案后回访、总结通报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等工作,协助党委相关部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
十、负责审查谈话室建设,健全完善谈话室使用与管理制度及“走读式”谈话等安全责任体系。
十一、负责向省纪委监委移交监察对象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
十二、负责廉政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为学校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具廉洁证明。
十三、负责协调开展党风党纪廉洁教育,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
十四、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新闻宣传、网站维护、印信管理以及大事记、年鉴相关内容撰写等工作。
十五、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