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9月7日—10月20日
二、排查范围
1.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全校各单位。
2.个人:科级及以上干部;《河南科技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27号)文件中涉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廉政风险
1.单位排查。根据各单位(部门)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二级党组织重点排查在党员发展、干部推荐、评优评先、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部门)重点排查在资金使用、职称评审、人才引进、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以及围绕本单位(部门)职责存在的其它廉政风险点。
2.个人自查。科级及以上干部、《河南科技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27号)文件中涉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所有工作人员,对照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执行等,认真查找个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评估风险等级
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岗位划分三个等级。高风险:具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定权的领导岗位。中风险:具有一定的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低风险: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和非领导岗位。
(三)制定防控措施
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岗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加强制订或完善相关制度。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7日-9月22日)
各二级党组织和全校各单位要对照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和内容,认真组织排查和自查自纠,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各单位根据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见附件1-2)。《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需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重点检查阶段(9月23日- 10月20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根据廉政风险点排查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收到及掌握的相关线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各二级党组织和全校各单位要把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作为深化主题教育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严把审核关;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自身的廉政风险点,并督促指导分管工作、责任对象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持续做好廉政约谈,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提醒。科级干部、涉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根据岗位性质和职责范围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更加完善的防控措施。
(二)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各二级党组织和全校各单位要根据单位性质、职能设置和权责定位,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抓好管事、管人、管财、管物等,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实做细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要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与一体推进“三不腐”相结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将责任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延伸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敷衍塞责、支差应付、照抄照搬等问题的单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
请于9月22日前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709室,电子版发送至jw#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附件:1.单位(部门)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2.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河南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