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相关单位:
按照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开展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豫高纪〔2016〕10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7月26日至7月28日组织开展自查;7月29日至7月30日,校纪委将重点对存在党纪处分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行检查;7月30日至8月8日省高校纪工委将对高校自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将通报全省。
二、检查内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十八大以来办结党纪案件的处分决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和范围宣布的问题;违纪人员的级别、工资调整是否到位;处分决定材料是否及时归入组织人事档案;是否存在对受处分人员违规评先推优、晋级晋职问题;对未执行到位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整改纠正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办结党纪案件情况。如存在党纪处分案件,相关材料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2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行政楼710办公室);如不存在党纪处分,需负责人签字盖章进行“零报告”。
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任务分解表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