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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勤廉榜样”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8-29 09:26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根据省纪委及我校《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2025年“勤廉榜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以下简称校纪委综合室)、党委宣传部

二、活动目的

树立和宣传一批清廉守纪、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勤政廉政榜样,汇集起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强大能量,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赶超榜样的校园氛围,凝聚全校共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政治基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从9月1日至9月8日),各二级党组织对“勤廉榜样”进行挖掘,收集、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且具有典型性),并于9月9日前报送校纪委综合室(办公楼711房间)。

第二阶段 (从9月10日至9月16日),校纪委综合室、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勤廉榜样”事迹材料进行评选、确定人选。

第三阶段 (从9月17日开始),校纪委综合室、党委宣传部对“勤廉榜样”进行采访,利用学校官网、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勤廉榜样”进行宣传,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学榜样、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四、推荐条件

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党员干部,按照“四个过硬”标准推选“勤廉榜样”。

(一)政治过硬。评选对象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德为先,修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二)作风过硬。评选对象要作风扎实,纪律底线牢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利用职务便利或岗位影响力谋取私利。以身作则、作风正派,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三)业绩过硬。评选对象要勤勉奉献有担当,高效务实重实绩。在关键节点能坚守岗位、冲锋在前,展现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2023年9月以来在本职工作、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突出。

(四)口碑过硬。评选对象能密切联系师生,积极回应师生需求,乐于助人,在民主测评、师生满意度调查中排名靠前,得到广大师生群众普遍认可,无负面评价或不良反映。

五、推荐办法

(一)评选指标不超过10人,择优推荐,从严把握。

(二)各单位(部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人选。各二级党组织考察、评选,在一定范围公示后,确定“勤廉榜样”候选人。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6人,其他二级党组织推荐不超过2人。

(三)校纪委综合室会同党委宣传部对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复核、遴选,对拟评出的“勤廉榜样”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上报的材料及要求:①“勤廉榜样”推荐表,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事迹材料以通讯体裁撰写,3000字左右。②配文字说明的工作照4张,照片要体现推荐对象的职业特点、良好的工作状态,需提供电子版的原图清晰照片。③推荐对象的视频资料,时长3分钟左右(选择性提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勤廉榜样”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党的纪律建设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改革发展之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做在日常。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筛选。

(三)讲好勤廉故事。要组织好事迹材料撰写工作,挖掘故事、精心提炼,用发生的感人故事、详实的细节、鲜活的语言,生动地展示勤廉榜样可亲可敬、可学可信的感人事迹,在润物细无声中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

联系人及电话:李盼盼,3040711。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勤廉榜样”推荐表



校纪委综合室、党委宣传部

2025年8月29日

(初审/李盼盼 复审/袁博 终审/张玉新)

附件【河南科技学院“勤廉榜样”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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