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根据省纪委及我校《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决定在我校开展2023年“勤廉榜样巡礼”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宣传部
二、活动目的
树立和宣传一批清廉守纪、勤政为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勤政廉政榜样,汇集起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强大能量,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赶超榜样的校园氛围,凝聚全校共识,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政治基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从9月12日至9月22日),各二级党组织对勤廉榜样进行挖掘,收集、撰写事迹材料,并于9月22日前报送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行政楼709房间)。
第二阶段(从9月23日至9月26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宣传部对上报的勤廉榜样事迹材料进行评选、确定人选。
第三阶段(从9月27日开始),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宣传部对勤廉榜样进行采访,利用学校官网、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勤廉榜样进行宣传,发挥勤廉榜样的示范作用,形成学榜样、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四、推荐条件
勤廉榜样的对象为全校教工党员。突出“德”“勤”“廉”三个硬标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政治过硬。参评人选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德为先,修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
(二)勤廉过硬。参评人员要做到“勤廉并举”,既要有勤政为民的可贵精神,又要有廉政廉洁的可贵品质。事迹材料要重点讲述“勤”和“廉”的感人故事。
(三)业绩过硬。评选对象要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作风扎实,并取得过突出成绩,特别是2020年9月以来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学科建设等方面有过硬业绩。
(四)口碑过硬。评选对象在勤政廉政、立德树人、工作业绩、个人品质等方面要得到广大师生群众普遍认可。
五、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人选。
(二)各二级党组织考察、评选,确定1名勤廉榜样,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会同党委宣传部对推荐上报的人员进行复核、遴选,拟评出10名“勤廉榜样”,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上报的材料要求:①勤廉榜样推荐表,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本;事迹材料以通讯体裁撰写,3000字左右。②配文字说明的工作照4张,照片要体现推荐对象的职业特点、良好的工作状态,需提供电子版的原图清晰照片。③推荐对象相关视频资料,时长3分钟左右,以优盘形式提交(选择性提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勤廉榜样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党的纪律建设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博大工程”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之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做在日常。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按照标准推荐,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实事求是、认真筛选、挖掘先进典型。
(三)讲好勤廉故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迹材料撰写,挖掘故事、精心提炼,用发生的感人故事、详实的细节、鲜活的语言,生动地展示勤廉榜样可亲可敬、可学可信的感人事迹,在润物细无声中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宣传教育科联系。(行政楼709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朱佳音,0373-3040709
附件:勤廉榜样推荐表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9月12日
(初审/朱佳音 复审/袁博 终审/张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