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促进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恪守监督职责,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认真学习职称评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
2.职称评审组织部门要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3.各基层推荐小组要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对待评议推荐工作。对在评审工作中存在失误、失职情况,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评审推荐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置。
二、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歪风
1.严禁参评人员向二级学院及学校有关单位领导(以下简称领导)和专家教授递送名片、评审简表、说情打招呼等;严禁宴请或委托他人宴请领导及专家教授,赠送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严禁领导及专家教授接收参评人员递送的职评相关材料,严禁接受参评人或委托他人宴请,收受参评人员的礼品、现金、购物券(卡)等有价证券。
2.职称申报人员要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获奖证明及其他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和进行虚假承诺等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向基层推荐小组或评委会通报,直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学术不端等行为,查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3年。
3.学校各单位和参与职称评审的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申报人员谋取利益;严禁各级各类人员替参评人游说、拉票等,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评审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
4.建立职称评审后评价机制。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将作为有关单位及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评委,将由学校领导或学院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学术评选活动。
三、严肃全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各二级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所在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职称评审纪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反对和整治恶意或者不负责任的举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
以上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73-3040279
举报信箱:jiw#hist.edu.cn(使用时将#换成@)
中共河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河南科技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撰稿/刘喜明 初审/李盼盼 复审/袁博 终审/张玉新、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