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日报社原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霍献红受贿、挪用公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违反财经纪律。此外,霍献红还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霍献红开除党籍;并由主管部门给予其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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